旅游企业劳动合同(通用32篇)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前款所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被其他企业单位兼并,或甲方的相关业务或资产被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第三方;
2、甲方的经营地迁移至外省、市;
3、甲方经营策略和组织架构的重大调整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
4、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甲方因经营调整进入停工停产;
5、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终止与乙方工作直接相关的研究和开发;
6、甲方宣布破产、解散或清算等;
7、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
8、特许经营性质的用人单位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的等。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
因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导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其他报酬中予以扣减,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接受甲方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当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若违反《培训协议》,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补偿甲方承担的培训费,并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甲方规章制度,或者违反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及其他
(一)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鉴于甲乙双方就本《劳动合同书》内容达成一致,特此签署本《劳动合同书》,以为证。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旅游企业劳动合同 篇27
甲方:
地址:
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邮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第三条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通过考核后安排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整。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照甲方的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1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属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劳动纪律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由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按时出勤。若未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连续旷工满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除双方协商的内容外,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修订和新制订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追究
乙方赔偿责任的权利。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能保守本企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劳动教养的;
6.利用病事假和在医疗期内为本人或他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立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订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前30天由双方互相通知对方,如双方均同意续签,续签期限及相关事宜以续签时甲方现行政策为协商前提,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第八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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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