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合同(精选33篇)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做出最终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劳务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棚恒隆棉业 工程地点: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二、工期:
三、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
(1) 承包范围: 图纸包括所有内容
(2) 单价:
四、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工人生活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及时办理结算手续,一次付清。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及设计变更,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具由乙方自理,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乙方必须遵守人走场清的规定,一切听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有人为的材料浪费现象,否则处以两倍的赔偿。
3、乙方应按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对因不能按时进行完成,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严格按照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和验收标准施工,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
5、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工伤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承担对方5000元的违约金(但乙方技术力量不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2、乙方必须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损失500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留一份。合同履行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施工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包的香樟美地住宅小区弱电工程,经甲方考察同意由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施工过程中,弱电安放工程,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与义务,遵照国家现行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樟美地(怡宁商业广场二期)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及结构层次,具体按甲方与建设方的结算面积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包工半包料,但包括部分所有本工种所需机具、用具。
第三条 承包范围与内容
1、从一层起至屋面所有弱电系统、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埋网线箱盒子一个。
2、弱电系统:消防弱电不在范围内。
3、地下室至每栋电缆井到屋顶主线、桥架材料安装不在范围之内。
4、一层房屋建筑以外的电视监控、弱电系统、材料都不在范围之内。
5、以上所有弱电(乙方只提供PVC管、配件、钢丝材料),其余材料甲方提供。
6、所有穿线、接线不在工程范围之内。
7、包工范围: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安放网线箱一个、每户对讲门铃入户管。
8、弱电施工过程不能影响土建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承包单价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结算,单价为贰元陆角/平方(2.6元/㎡),如确实发生变更,则同施工员签证内容,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核数量认可。
第五条 结算付款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甲方与建设方结算面积执行,付款方式:按甲方同建设方付款方法,但总工程任务完工后半年工资全部付清。
乙方不提供劳务税票票据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期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工期,乙方如期完成。
以上几条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施工合同 篇2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________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