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通用25篇)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一、派遣单位和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用工单位名称)工作,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乙方所在的岗位,(1、存在; 2、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乙方的身体造成损害。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包括: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条款:
(一)用工单位安排乙方从事以下 工时工作岗位,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2、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 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为下列 条款:
1、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
2、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双方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为 ;
3、用工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_元,并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分配办法正常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
4、……
(二)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执行以下 条款,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1、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为 元;
2、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按照 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