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通用33篇)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篇16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01-26-20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 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 -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 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 -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 -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 -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 -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
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篇17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