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锦集(通用32篇)
5.6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的安全保卫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4天/月休息,并知会甲方。
5.7对不符合甲方用工需求的乙方外派安全保卫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的调换。
第6条安保标准
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提供安全保卫工作。
6.2乙方负责安全保卫方面的器械、服装及手电筒、对讲机的自行申购。
第7条安保班次:
工作时间:24小时轮值制(乙方亦可根据实时情况变化,进行班次/人员的调整,但需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行政班:1人(队长)轮值:(2人)
早班:8:00~16:00(3人)
午班:16:00~24:00(5人)
夜班:24:00~8:00(6人)
第8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a甲方履行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质量评估。
b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员休息的场所(含一间可供6人居住的宿舍板房)及行政人员办公场地,以便乙方留守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c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指出、纠正存在的问题。
d甲方负责提供3张铁架床给乙方,乙方需妥善使用与保管,损坏按原价赔偿。
8.2乙方责任
a乙方派往甲方的安全保卫人员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b乙方派出安全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执勤排班、考勤、在岗培训等业务管理职责,保证岗位满勤。
c在值勤中,安保人员应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d乙方不定期组织对所派驻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火灾、盗抢、停电等)及安全应知应会等方面的培训。
e乙方每周不少于三次以上配合甲方组织的查岗,并提供相关当值的值班记录。
f乙方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自行构建辖区公安系统的关系。
g乙方需要严格政审派驻安全保卫人员,不得安排留有案底或不良行为人员进驻甲方项目。
h乙方安全保卫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则该安全保卫人员不能再在甲方工作。
●以任何方式占用甲方物品或偷窃;
●当值期间睡岗或脱岗者;
●受甲方监督员三次以上投诉者;
●私自触摸防火开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参与仓库的中介转让行为者;
●不穿工作服上岗者。
I不满勤或有违反甲方严令规定不得违反行为之一,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每月累计达5次以上,扣除服务费3000元。
第9条违约责任
9.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安全保卫服务费,除支付逾期的利息外,还应按月支付相当于服务费5%的违约金给乙方。
9.2如乙方提供的安全保卫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应支付月服务费5%的违约金给甲方。
9.3如乙方安全保卫达不到合同要求,且经甲方三次以上书面告知乙方,安全保卫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10条其他约定事项
10.1因乙方安全保卫的行为而引起的甲方及其他员工、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负责安全保卫服务局限于甲方约定之范围,如甲方所需服务范围增加,则相应增加安全保卫人员(具体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进行约定执行)。
10.3因不可抗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所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严重的台风、洪水、火灾、爆炸、战争及其他双方认为的意外事件)造成乙方延迟或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应免除乙方责任。
10.4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文件补充,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续约、均须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
10.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11条争议处理
11.1双方如在合作中发生分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无法解决,双方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对于本合同某一条款产生争议时而引起的协商、调解和诉讼,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甲方:乙方: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XX年六月十日 二0XX年六月十日
劳务承包合同锦集 篇1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位于xx公司生物科技园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事宜,在公正、公平、自愿合作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办公楼(不含水、电、消防)建筑面积平方米。
2、厂区道路(砼层厚度为公分)管网(不含路基工程,但对路基质量应由乙方检查确认)。
3、附属工程(门岗房、水泵房、消防房等)
以上工程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部门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如确需变更修改须经四方(甲乙方、设计方和监理方)一致同意,并书面记录双方存档。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俗称大包)。
三、工程工期:
办公楼工期为180个有效工作日(因人力不可抗拒工期延迟除外);厂区道路管网及附属工程为个有效工作日。
四、工程价款:
1、依规、依资格、依图纸核定的预算总价款为万元。(其中材料价格按照xx省08定额和当地定额站发布的价格结算)。办公楼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8%;道路管网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10%;附属工程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8%。
2、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开工所需100万元,甲方预付50万元,(承兑汇票),乙方垫付50万元。办公楼封顶后付完成工程量的80%,砌体完成、粉刷完成、安装完成分三次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按决算总造价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
2、门岗房、道路、管网、附属工程按单项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分别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
五、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
六、工程质量:
1、办公楼工程质量为优良工程,优质优价;厂区道路管网和附属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
2、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交付,甲方不得接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并对因此逾期交付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施工质量(包括建材质量),除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站)进行监理外,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甲方应按约定的工程进度和拨付工程款时间拨付工程款,因特殊原因延迟拨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3、甲方不得随意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4、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不属于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执照副本和资产负债率文本(复印件)。
5、乙方必须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
6、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办公楼在国家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对由于主观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终局负责。
7、乙方不得拖欠国家税、费和农民工工资,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不得将办公楼主体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均应自觉遵守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决算总价款的%向对支付违约金。
九、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其条款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互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双方或一方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提交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