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的合同(精选30篇)
第七条:工期要求
7.1施工工期;合同内主体结构20_年6月10日前全部封顶、延误工期按每天20_0元罚款。
7.2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约定工期,承包方根据工期要求组织素质高的施工人员进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进度计划施工。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清,材料码放整齐。
8.2对宿舍区标准,双方约定如下:食堂,宿舍要保持卫生,宿舍不准自开小灶,不准赌博,(生活区宿舍照明安装电表收电费),用电不得私拉乱接,如需接电,必须报项目部许可,经专业电工安装,工地不得私开小买部。
第九条:材料机具供应
9.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龙门架、升降电梯、搅拌机,二级以上电箱,电线。
9.2承包人自备的机具为:小型机械、小型工具、二级电箱以下的电缆线,电箱等
9.3所有防护用品,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由承包方承担。
9.4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由发包人供应到现场(400米内)、
9.5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机械、钢管、扣件、等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办理手续,承包人负责保管,因承包人保管不善丢失的材料、机具机械、钢管、扣件、等按市场价格赔偿,并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承包人指定 负责签字验收,发包人指定 负责签字。
9.6本工程材料,材料的使用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严禁浪费材料,发现材料浪费,双倍价格赔偿,(正常损耗除外),承包人按计划提料,租赁材料在现场超过3天不用以及超过约定工期的租赁费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0.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每栋楼水一个接口,电一个二级箱)等大型机械。
10.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栋楼一套),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
10.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0.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0.5负责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和专项方案。
10.6负责对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发现有违反约定规定,发包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承包人承担造成的损失。
10.7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工人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
11.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特殊工种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1.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安排。
11.4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变更洽商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机具。
11.5承包人必须服从建委,安全站,质检站,监理,项目部等单位检查。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1.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11.7承包人负责所有作业人员的“三险”。
11.8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劳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技术员,安全员资格证书等管理人名单及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十二条:承包人违约责任
1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发包人按其完成工程量75﹪办理结算,余款作为发包人二次选择承包队伍的经费和因此造成的损失。
1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规定要求进场的施工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保修期满,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承包的合同 篇28
总包方:团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及行政法律,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的原则,甲方将安平县中心商业大道2#、3#住宅楼的整个劳务及机具、辅料分包给乙方施工。甲方负责2#、3#住宅楼所用的钢材、混凝土、水电材料、施工用电,生活用水、施工用水、提供乙方临建房、外墙保温材料、室内砌体和抹灰所需材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平县中心商业大道2#、3#住宅楼。
2、工程地址:安平县中心大街以东,东马路以西网都街以南。
3、工和规模:2#、3#住宅楼均为框剪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地上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
二、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天;按照下列约定为不变倒计时工期(含合法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不含不可抗拒因素)
(1)年月日前主体封顶、室内砌体、外脚手架拆除及主体材料清理完毕。
(2)年月日前室内抹灰、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完成,场地清理完毕。
三、质量等级:合格。
四、劳务承包范围
按中心商业大道2#、3#住宅楼设计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包括结构和建施图纸上的各个空洞的预埋进行施工。(除内、外墙挂白、墙涂料;卫生间和楼顶防水、地下室防水;水暧电和消防、电梯、门窗的安装)均属于乙方劳务承包范围。施工现场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的配备,周转材料的租凭、购买,各种机械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内的一切用工,均属乙方承包范围,生活用电由甲方规定标准,超出范围由乙方缴纳费用。
具体劳务工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如下:
1、泥工工作
(1)中心商业大道工程2#、3#楼塔吊基础、升降机基础、砌体工程、混凝浇筑工程,图中的预埋工程、二次结构及室内外抹灰,水泥砖、门过梁等有关混凝土预制加工安装,构造柱和门窗过梁的加工及完成,在主体结构中的修补及封堵所需的水泥砂子均为乙方自理。混凝土的养护、冬季的保温所需要的材料及设备、混凝土覆盖的草帘、升温的煤炭、火炉,施工用水、宿舍的保温、降温设备、生活垃圾等均为乙方负责。
(2)现场场地平整、硬化、清扫、搭建、拆除、现场所有的回填土至4-4.5米范围内及回填土所用的'白灰、防水、伸缩缝处用保温板、机械、运输工具,现场土方开挖后所有的放线、防护、人工平土、褥垫层、砖模、集水坑的开挖、垒砖、抹灰、塔吊基础的加工安装浇筑等。从一级配电箱起(不含一级配电箱)以后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3)小板车、振动器、碘钨灯、沙灰桶、铁锹等所有工具由乙方自己购买。
(4)室内外回填土及地坪工程。
(5)屋面找平、楼层内的建筑垃圾清理。
(6)所有结构上下墙面必须保持平整及垂直度,以及墙面及板面的合格尺寸。
(7)每段施工的混凝土试块的制作。
(8)外墙保温及屋面工程。
(9)每段施工过程中,甲方所分包的各种分包项所用乙方的垂直运输机械,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