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推广合作合同品牌推广(通用3篇)
13、如甲方网站会员要求开具发票,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商业发票。
14、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展示区中,只能展示协议约定的产品,不能擅自更改产品,也不得将该展位转让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擅自将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商品放于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展示区域中。
三、申请展示商品信息:
商品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所属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把乙方相关产品展示在网站相应位置)。
四、结算方式
以甲乙双方提供的业绩数据为基础,甲方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核对上个自然月应付乙方的结算款(货款是以消费者确认收货为标准),并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帐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不完全履行或瑕疵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若因未及时通知造成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就该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履行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有商品“假一赔十”的规定,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提供产品不是从正规渠道获取的或提供产品不是正品的或不能提供相应资质、质检、原产地等合法证明材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优先扣除。
4、乙方在甲方网络展示销售渠道以外进行其他销售工作并出现恶意降低商品价格,诋毁甲方声誉的,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优先扣除。
5、乙方不提供退换货或售后服务,造成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优先扣除。
6、乙方停止生产、制作或代理供货商品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对该品牌商品进行下架。商品完成下架后,协议自行解除。乙方应保证该商品下架前,为所有在甲方网站订购商品的会员,继续履行所承诺的保证和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其他应负义务。在乙方履行完上述义务前,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及相应货款,待乙方全部履行完毕后予以返还。若乙方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取消发货或未提供其他售后服务,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优先扣除。
六、免责条款
甲、丙双方因战争、地震、火灾或国家法律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于签字当日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品牌代理授权书及其他协议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2、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法律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和乙方应特别注意,其有关负责接洽人员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自行承担。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请协议各方务必仔细阅读后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协议各方均不得以不了解协议条款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媒体推广合作合同品牌推广 篇3
甲方(活动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活动承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策划及执行 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 活动项目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活动时间与地点
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活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负责的项目内容:
1、 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此次活动的承办费用;
2、 提供活动相关设计素材,如品牌标志、相关公司资料等;
3、 负责与其他活动协办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4、 负责活动现场自身品牌的宣传布置,如物品的设置、展板的布置等;
5、 负责《合同附件》里标识为商家提供的项目;
6、 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其他气氛布置;
7、 负责本次活动所有嘉宾邀请。
三、 乙方负责的项目内容:
1. 负责本次活动全程策划、相关设计与实施、监控及现场执行;
2. 负责活动现场的监控;
3. 负责项目所有的演艺人员的邀请;
4. 负责对活动所需工作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5、 负责舞台的设置以及活动现场的布置;
6、 负责《合同附件》里除标识为“商家提供”以外的项目。
四、 乙方负责本次项目的策划及实施,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商定并由甲方确定的方案制作监控及执行实施。
五、 确定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遵照此既定方案执行实施活动的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更动执行操作内容,并在活动前与乙方配合完成现场布置。
六、 若甲方有新增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在可行的范围内将全力协助,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方案外擅自增加内容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擅自增加部分的任何费用。
七、 公关活动进行期间所涉及乙方公司人员包括各演出单位、外聘人员,在活动期间之行为均由乙方公司负责,并确保其行为不影响甲方的推广活动及甲方的形象。
八、 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推广要求。
九、 遵照本合同的附件《 预算费用表》,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协办承办费用人民币 (¥ 元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 ( 元);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 元)。如费用上有增减则按实结算。
十、 乙方应当保证按时按质履行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活动不能按时实施或与双方确认实施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扣减相关协办承办费用,如双方存在争议的,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涉及的活动承办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活动承办费用而致使乙方未能执行本合同,在甲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计算滞纳金。
十二、 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确定的人员、物料效果和质量执行,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活动未能达到双方确定的要求,将扣除该单项总费用的50%赔偿甲方。
十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属违责任。
十四、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可向 法院提出诉讼。
十五、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经过甲方批准的《活动执行内容及预算费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