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代理合同集锦(通用30篇)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80号
和合大厦1704房间
电话: 电话:0311-86218114 传真: 传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集锦 篇2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甲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 事务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乙方)风险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为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更换代理律师。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过错。
五、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本合同实行风险代理,即乙方在办案之前及办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代理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案件代理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一)若甲方通过诉讼程序,则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取证费等一切案件相关费用按实际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诉前经乙方律师指导达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门达成调解的,则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20xx.00(大写:贰仟元整)。
六、甲方应在获得赔偿款之时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否则,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收取代理费的支出外,还须按应付代理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调解、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阶段。
八、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集锦 篇23
甲方因与 有限公司 纠纷案件,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委托乙方律师为执行案件代理人。乙方接受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委托事项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代为举示证据、 申请执行相关事项、签订和解、调解协议、领取本案相关法律文书,代为收取本案被告给付的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甲方的涉及本案的所有款项。
第二条 乙方指派 张德华 律师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承办律师真实地、完整地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和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条 乙方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执业纪律,认真履行法律 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 甲方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方式向乙方给付法律服务费(乙 方已告知甲方政府规范文件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乙方表示接受。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1、在本合同生效的当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人民币00 元。
2、乙方代甲方于收取本案被告给付的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甲方的所有款项的当日内,按照该实际收取款项的10%金额,作为乙方的法律服务费,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法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乙方按照该《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收取被告给付的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款项,把应当收取的法律服务费扣除后,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3、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甲方撤回执行申请或与被执行人和解的,甲方仍按本案请求强制执行标的额的10%金额,作为乙方的法律服务费,于甲方撤回执行申请或与被执行人和解的当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合同生效后,被执行人向甲方清偿及第三人代替被执行人清偿的财物,均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给甲方向被执行人收回的债权。
第六条 委托事项所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公告费等必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乙方可以暂停提供法律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而解除本合同,仍应当按本案诉讼标的额的10%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包括风险法律服务费)。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第九条 如果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包括甲方撤回执行申请或与被执行人和解等)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事项不能再继续进行时,其合同义务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本案诉讼终结之日止。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和乙方承办律师各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大连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集锦 篇24
甲方:___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___律师、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