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石挡土墙施工合同(精选32篇)
④自行负责现场人员的食宿安排。承担所属人员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⑤乙方不得随意提出退场,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⑥乙方自备的小型机具(如砂浆搅拌机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及安全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维修及保养工作,不能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乙方砌筑片石时,要合理下料,要充分利用原材料如砂子、水泥、片石等。⑦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公司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⑧配合甲方试验人员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
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接电线,同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⑩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
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七、争议解决
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发生经济纠纷向所在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八、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甲方交单位一份存档。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毛石挡土墙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挡土墙工程交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吉高速公路十八标
2、工程地点:吉首市云峰社区
3、合同工期:工程工期为800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三、承包方式结算价款
1、甲方将十八标所有运输工程交给乙方运输。
2、运输价格按4元/立方计算。超过一公里每500米加1元。
3、工程量约90万方。工程造价约360万元。以实际完成为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规范严格施工.
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及时供应材料。
乙方:
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自备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料具以及拌砂浆的水等。
五、合同价款支付
完工后15天内,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款付清总款项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工程竣验收后付清。
六、 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毛石挡土墙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庆华煤化55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一期项目装置区挡土墙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曲鲁海乡
工程承包范围:
工作内容:挡土墙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二、合同价款
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伊宁地区单位估价表(20xx)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特殊增加费。
材料价差按伊犁地区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施工同期价格信息和当地市场价执行(没有价格信息的则以发包方供应处认可的价格为准),人工调整执行伊犁当地现行的相关文件,其他调整按项目当地同期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建筑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工程合格率100%。
四、工期
进场时间:按发包方通知为准
开工日期:根据发包方的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要求承包方在工程实施中进度满足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发包方的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计算,土建工程为 1 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双方责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七、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合同中与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承包方的进度和质量满足不了发包方的要求,或因承包方责任出现安全事故,发包方有权按照专用条款向承包方收取违约金,并把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或终止合同。
十、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毛石挡土墙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 联合会(简称)
承包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的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
3、工作内容:挡土墙基坑土方开挖、土方清除(挖机开挖剩余土),挡土墙基础砼工程,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面石打凿、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上述工程内容按江西省《04》清单计价结算,人工、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中心的信息价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
5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进度分阶段付款。挡土墙基础完成后,支付基础工程价款的80%,挡土墙主体完成一半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挡土墙全部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2、结算工程量以乙方经监理签证的并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