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5篇)
第二条 处置费结算标准
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商定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1、合同单位为建筑垃圾处置费___________元/立方、___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为预付款,甲方在双方合同签订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建设施工项目应经批准依法取得规划施工许可证,证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因(建设施工/物业管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应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并取得相关文书、证件后方可处置。
3、甲方应告知乙方作业范围和地点,并保证场地,道路畅通。
4、甲方需做好装载车进出统计,签单,发牌工作。待双方确定后,以此做为结算依据。
5、甲方在增减或修改计划书,未经核准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______员,实施处置现场日常驻机构管理,联系人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更换人员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处置活动,有权阻止乙方任何不按核准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并有权投诉、举报乙方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7、甲方应督促乙方必须使用经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符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经营性服务审批资质,并依法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书,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甲方委托的建筑垃圾必须使用证照齐全、设备条件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车辆。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垃圾处置的法规规章,按照行业标准向甲方提供规范服务。
3、乙方保证随叫随到,及时清运甲方工地上的渣土。(甲方需提前半天通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超出核准范围的作业要求或未经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处置计划变更方案,并有权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举报。
5、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要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改进的,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并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举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6、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建筑施工交底和工程协调会议,指定人姓名_____电话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处置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将建筑垃圾运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地点处置。不按核准规定处置建筑垃圾造成甲方名誉、经济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8、乙方完成建筑垃圾处置作业后应保持处置场所市容环境整洁,若因为处置作业扰民、造成现场环境污染、运输途中飞扬、撒落、滴漏污染道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记录,如实填写相关单据,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有效凭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经双方共同确认以下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件
1、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提交建筑处置所在地与涉及地的审批机关各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市 区建国路88号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万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 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 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
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