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家庭装修协议(精选35篇)
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1.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
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
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
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
工程价款5%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
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
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
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
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
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
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
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
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
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
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方(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
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第九条: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