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五)(精选33篇)
(二)卖方按照保用服务证书之保用服务细则提供服务。货物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于30天内无条件换货 。
(三)卖方所交货物须为卖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卖方不得将合同义务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人贴牌生产。如卖方所交商品侵害第三人权利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货物保修:
卖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为10年,保修期内卖方负责维修及更换配件。
十二、不侵权承诺
1、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卖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的知识产权由卖方拥有或由权利方授权卖方使用和经营,卖方方负责向买方提供书面的知识产权证明或者授权文件。涉及本合同中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均由卖方负责。
2、若卖方在本合同中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则卖方有义务:
(1)与第三方或第三方的代理人协商,获得第三方的授权。
(2)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第三方因此与买方发生纠纷的,由卖方负责解决并负担全部费用,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解决纠纷的所有支出,而且买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合同。如果买方因此被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卖方应全额赔偿买方的如下费用:a买方为处理案件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行政处罚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b以及判决书(仲裁书、行政处罚书、民事调解书)所规定的应由卖方支付给他方的精神或经济赔(补)偿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3、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不发生转移。买方以及甲方所有关联公司仅获得在河南省全省范围内无数量、时间限制的使用权利。
十三、违约责任
(一)卖方责任:
非因合同约定,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卖方逾期交货或者逾期组装依照本合同第五条承担责任。
卖方所交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退换或包修,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二)买方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则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三)其它
1、非因质量问题,卖方不接受退、换货。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变更
(一)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如买方需要新增采购家具,无论市场价格如何浮动,均按本合同家具的优惠报价执行;
(二)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的地点、验收人等内容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因本合同涉讼时,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图纸、报价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各份
法律效力相同。
附件:1、报价一览表
买方(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传真:
承办人(签字):卖方(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传真:
承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