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精选35篇)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总费用共计人民币15868.00(壹万伍仟捌佰陆拾捌元整),在布线工程完毕工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内一次支付完毕。
2、工程量如发生增减变化,需预先通知甲方确定后,按成交单价结算调整。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货人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决定或退或换,乙方保退、保换。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或工程不能按期通过验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的5%罚金。
3、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日期推后,工程进度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付款时间延迟,若乙方提出要求,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损失。工程终止时,甲方未付款的产品由乙方取回,定金不予退还,双方的工程责任和义务同时解除。
5、由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需向乙方付清已进行的工程费用和交换的货款,没有交付货品的订金不予退回。另向乙支付合同总额5%的罚金。
6、因一方或双方遇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者,在结清已发生费用后,解除合同。
七、争议折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各自一级主管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广东省技术市场_____委员会_____,也可向就近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1、《布线设备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工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生产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中的技术服务是指对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条 技术服务的对象及类型
1.项目或工程名称:
2.评 价 类 型 :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
3.安全评价范围
安全验收评价:项目初步设计中所涉及的工程内容。
第三条 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资料齐全情况下 20个 工作日。乙方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对其技术服务成果负责。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本合同技术服务期限顺延:
1.甲方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乙方账户;
2.甲方不能及时按乙方要求提供评价所需资料;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按乙方《 公司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向乙方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应指派技术人员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检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同时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总额(大写):捌万元整 (¥: 元)注:其中含评审费贰万元(¥: 元)
2.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3.技术服务费支付时间:
4.付款方式
(1)银行转帐(下列开户行任选其一):
①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②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现金支付:
请甲方直接汇入如下账号:
第六条 甲方必须将技术服务费汇往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指定的账号,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将技术服务费直接交给乙方人员,否则发生意外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双方确定依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1.技术服务成果: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交付甲方
2.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评价导则; 合同双方约定。
3.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按政府安监部门规定进行验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评价结果失真或错误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不合格项必须认真整改并向乙方提供整改证明。安全评价结果以技术服务期限内甲方现状和所提供的资料为依据。
第十条 甲方在技术服务期内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或不能按时整改安全不合格项而影响评价进度和评价结果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以此为借口延付或拒付技术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技术服务费预付款到账后开展评价工作,因甲方预付款未到账而延误评价工作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编制出评价报告(送审稿)后应送甲方会审。甲方在接到评价报告后3日内,必须组织本企业内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认真会审,指出报告中漏项和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及需要补充完善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为对方保守商业及技术秘密,甲方不得外传和泄漏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调节解决。协商、调节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生产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____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____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