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房屋承租合同(精选34篇)
9.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_】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临街房屋承租合同 篇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事实:
1.转让人自愿将房屋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经现场踏勘,并向开发商(______村委会)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形态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自愿按现状受让。双方就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双方
受让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让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房号:第四层东首房,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
该房屋系村开发的综合楼,权属登记由村委统筹安排,其业主以承租的形式对该房屋拥有相关权利。
第三条房屋承租权转让对价
乙方将自己与______村委会于20______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所载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甲方,为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条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对价款的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权随之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把该房屋入户门的钥匙交给甲方持有,房屋以现状移交。
第六条关于承租人变更登记的约定
乙方协助甲方向______村委会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七条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本房屋承租权转让,并且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整。转让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该房屋的产权形态、房屋质量等任何情况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经济补偿等。
2.乙方承诺: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对价款后,同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该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实际行使该房屋的承租权时,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该房屋,并且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款外,还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自本转让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张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转让成交的确认
合同生效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实现房屋交付,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该房屋的相关租房凭据《房屋租赁协议书》,即视为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成交。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第十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街房屋承租合同 篇3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自有的 号拉 藏房二楼出租给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有关细则归类如下:
一、双方之间纯属租赁关系,故甲方对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财产即房屋、抵押、转卖,更不允许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出租。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要注意防止火灾、电灾、赌博饮酒等事故,一旦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灾害,危及自身并损害了甲方及他人的财产,一切损失应由乙方全权承担赔偿。
三、乙方经营期间应遵纪守法,违章纳税,一旦违纪国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此合同即终止。
四、出租期限:甲方出年月日交给乙方房子,租期为五年,租费一年一付, 年 元, 年 年每年 元, 年至 年租费统一开业当天付清。
五、在出租期间,盖板由甲方翻,乙方承担费用,五年后,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地板漆、墙粉一年一次由乙方承担维修。
六、若国家修路或国家征用土地、搬迁、乙方将租金支付到营业当天为止,剩余房租费由甲方全部退还乙方。
七、在经营期间乙方自己承担电费、水费、卫生费等杂费,乙方按自己的意愿改造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自己承担,租用满后设备外,不得拆收原有装修。
八、如果国家征用土地及搬迁,政府所给的赔偿完全属于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临街房屋承租合同 篇3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