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店铺租赁协议(精选35篇)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并保证供电、供热、供水等基本条件和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业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事管理。
3.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商品宣传.费用由乙方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丰润区经营或与其他商家签订类似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2、确保商品正品,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强制性实施标准,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假冒伪劣行为。一旦相关部门发现不符合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供应,如有断档断号,及时调整货物,补充货物,以增加客流量,促进销售。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员工每月月底工资从结算资金中扣除。
5.如果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和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在逾期10天后从销售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条款均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信守承诺。如因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等未尽事宜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事宜可另行协商。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临街店铺租赁协议 篇16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所属热水镇个走沟村村委会对面临街铺面1间,从事经营。为便于约束双方能及时、全面地履行合同,根椐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互惠互利的原则,拟订以下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发包物名称宣威市热水镇陡沟村委会对面临街铺面一间。
第二条 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共 元。
第四条 承包费交纳一次性交纳,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一年承包费,并在此合同上签字盖印。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约使用承包房。
2、按期交纳承包费和电费。
3、行维护承包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承包房结构。
4、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5、自行到工商、税务、城建等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税费,甲方不负责任。
6、自行对防火、防盗及个人等安全进行管理,发生损失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承包房到期,乙方无条件将承包房交还甲房。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
9、乙方装修的房屋承包期满时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10、甲方房屋院子内楼梯没有护栏,院子有深井一眼,如乙方的孩子在里面玩耍、上下楼梯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到义务:
1、按期收取承包费和电费。
2、负责转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按期交费,若甲方收、电费时,乙方拒付者,甲方有权当即停止供电。
3、监督乙方使用承包房屋情况,发现乙方有毁损承包房等财产或改变承包房结构者,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向对方承担违约6500元。
第八条 其它:
1、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2、今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交清承包费之日起生效,房屋承包期满时终止。
4、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双方签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书
临街店铺租赁协议 篇17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日期:
临街店铺租赁协议 篇18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2XX年 月 日将坐落在 路 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 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