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债权转让协议(精选34篇)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C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债务债权转让协议 篇33
判决(裁定)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转让人):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受让人):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转让标的
1.判决(裁定)文号:
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机构:
判决(裁定)当事人:
判决(裁定)结果:
判决(裁定)生效情况:已于 年 月 日生效。
判决(裁定)执行/履行情况: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全部未履行。
(以下简称“该判决”)
2.甲方承诺前款所列该判决情况属实。
3.根据该判决, (以下称“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元(该判决结果第 项,包括由此产生的逾期履行利息等);以下将该项债权称为“该债权”。
4.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将该债权转让给乙方。
5.该判决中的下列事项不在本次转让之列:
该判决的判决结果第 项。
二、转让费用
1.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支付方式:
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余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债权转让安排
1.本协议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强制执行手续:
(1)如法院接受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则甲方配合乙方到场出具相关手续,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
(2)如法院不接受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则甲方同意向乙方指定人员出具特别授权手续,以甲方名义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处理强制执行事宜(权限包括代为申请、提交材料、领取执行款)。
2.甲方应配合向乙方出具授权手续,配合提供与该债权相关的材料、证据,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催收、履行中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报销。
3.如本协议签订后,如债务人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无论是通过强制执行、自行履行等任何途径),则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如债务人就该判决部分履行,则首先应视为就双方转让的债权的履行。
4.本协议签订后,如该判决结果被改判、重审,导致该债权变化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5.该债权转让后,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债权,甲方不作干涉。
6.该债权转让后,无论乙方最终是否获得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部分偿还,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债权转让通知书
尊敬的 公司/先生:
我方已将我方对贵方的债权,即 判决书所判定的第 项(贵方应向我方支付 人民币 元)所确定的债权,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 公司。
请贵司接到本通知后,将贵司所欠的上述债务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上述债权受让人。
本通知书另交给债权受让人数份。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