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合同汇总(精选34篇)
第十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第七章组织机构与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联营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_________人。经理、副经理根据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任命。
第二十一条联营公司下设_________个职能科室和____________________,其负责人由经理任命。
第二十二条联营公司设定员_________人,其中干部_________人,工人_________人。
第二十三条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动工资制度。
第八章税务保险
第二十四条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关税务机关办理。
第二十五条联营公司的财产(指自动售货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第九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六条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_________会计制度,并执行地方有关具体规定。
第二十七条联营公司会计记帐方法采取
1.权责发生制度。
2.借贷记帐法。
第二十八条联营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内部审计。
第十章联营期限
第三十条自_________起计算,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第三十一条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下列规定情形属违约
1.不按合同的约定出资。
2.中途退出联营。
3.以各种方法阻碍联营。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
第三十六条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联营各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经营合同汇总 篇10
项目名称:
甲方:(公司):
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联合体经营合同书
甲方:(公司) 达成阁瑞(武汉)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甲乙双方组成联合体经营此项目,甲方负责投标工作,其他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完成。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充分体现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按照项目负责制的工程管理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该工程项目联合体经营合同书。
一、项目责任人及项目部的组成
乙方项目责任人为 同志。项目部成员及其机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人数由项目责任人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出方案,报经甲方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部职责
1、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业主、总承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2、乙方项目责任人对该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设备、人员、财务等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组织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项目部外租(聘)设备和人员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并签合同实施。
三、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全部内容。
四、工程量
以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作量为准。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当期(一般为月)已完成工作量的签证手续;设计范围以外增加的工作量(如地层、地障处理等)应及时通报监理或工程发包方,随时办理签证手续。
五、施工工期
以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天数为准。若超工期,工程发包方给予的处罚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合同中质量标准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使该项工程达到工程发包方要求的.质量等级。否则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随时接受工程发包方和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设备管理及其形式
乙方自行解决。
九、现场管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企业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施工调度和现场管理不善,造成误工、延期、安全等有损企业形象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十、财务管理及其上交费用确定
1、按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合同内容(包括调增变动的收入)结算的工程款,必须先转入公司帐户,再由甲方转拨乙方,否则甲方不再出据票据。
2、工程款的回收概由乙方负责。在项目上形成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做好该项目的费用预算、计划、控制和核算等工作,并承担亏损的情况。
4、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上交甲方以下费用:按工程总造价计交管理费 %。
5、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必须汇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扣除各种费用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据施工时的正式合法票据,否则甲方不予支付。
6、该项目应该上缴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费用概由乙方在开票前支付(如所得税、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等)。若遇国家和地方政策变化同样由乙方承担。
7、所得税、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按照公司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和相关标准执行。
8、项目部由乙方组建,甲方主要人员必须参与项目管理,甲方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形成债权债务,若形成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直至清偿结束。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负责对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质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在施工期间和有关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工程索赔、经济、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
3、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考核、结算工程费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