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范本(精选33篇)
1、乙方必须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并作好有职工本人签字的安全交底记录,报送甲方备案。
2、乙方进场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和技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3、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方案“三体系”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进行施工。对甲方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
4、对于承包范围的安全防护要及时设置,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6、乙方应杜绝人员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乙方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每平方米缴保险费1.2元。甲方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各2份,每平方米缴保险费2.4元。乙方购买保险的费用由甲方垫支,在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如发生死亡事故出现保额不足部分,双方根据相关安全条例条款进行责任化分。
7、当乙方出现人员伤亡时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备查。
8、乙方应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等保险合同以外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工期要求
1、工期的计算自甲方与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日起算。乙方自进场开始,必须按照甲方总体工期计划执行,严格周、旬、月计划任务的完成。
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否则,甲方不予认可:A、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或开工条件,需甲方提供的材料不能及时到施工现场;B、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连续停工超过36小时;C、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D、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的。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提出视为乙方放弃。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现场文明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或办公区)的文件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达到并保持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现场文明要求。
2、施工现场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现场所有材料或半成品按甲方平面布置分类堆码整齐,确保道路畅通。
3、工具、用具房整洁有序。
4、现场驻守人员宿舍清洁卫生,符合“三体系”中的职业健康和环境要求标准,不乱抛垃圾、乱倒饭菜、不随地大小便,不得男女混住一室。
5、驻现场的所有人员杜绝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做好消防防火工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人走灯灭。
(五)劳动管理要求
1、乙方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以及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成年工,严禁使用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等属于建筑安装行业禁忌的人员、身份不明人员和畏罪潜逃的人员。
2、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乙方应向甲方造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上岗,其他人员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合格证》上岗,施工管理人员应持有效的专业岗位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和无证指挥。
3、所有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就业证》,《户口暂住证》,《职(执)资格证》,《上岗证》及女职工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交建立花名册,并报甲方备案。
4、在施工现场管理中,乙方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有效的证件。
5、乙方负责与所使用的全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工程施工的有关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的各项保险,乙方所用人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乙方所使用的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和教育,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管理制度、现场管理要求。
8、乙方进场必须确保各项工作有充足的劳动力,经确定的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撤走进驻工地的任何人员。
9、乙方必须按期、按时、按政策规定支付所用人员的工资并直接支付到员工
第七条 中间验收、隐蔽验收
1、乙方需在现场设置专职的质检员,对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甲方验收。甲方会同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并达到质量要求。如乙方未及时予以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委托他人整改,有关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乙方整改及返工费自理,并赔偿材料损失,工期不矛顺延。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检验,届时甲方应组织业主、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按通知时间验收,则乙方可自行检验,甲方应在“隐蔽验收报告书”上签认。如事后甲方、业主、工程顾问、质监部门等仍要求检验,则乙方须同意检验,检验如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检验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未能知甲方进行检验访问演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需求计划,材料计划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计划不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按实赔偿。
2、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取样及试验工作,甲方承担试验费用,乙方无偿提供人工配合。
3、本工程所有机械及手电动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其相关的操作、消防、检测、安装维修、租赁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供应之主材,乙方按甲方核定的消耗量包干使用,其中构成建筑实体的所有主材按计划领用,但必须回收利用,双方约定钢筋损耗比为3%(以钢筋施工大样表为准);砖砌体损耗率为3%,外墙面砖及商品混凝土损耗详细为3%;砂浆、石按定额耗量;超用部分,乙方按甲方彩购价全额赔偿。损耗包括加工废料在内。若因甲方材料供量问题,造成停工或返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供材料管理除上述约定外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包干单价以外的现场签证
1、工程签证单应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字迹清楚工整,签证单须有甲方项目经理、项目造价工程师(或成本核算负责人)、经办人员三人签字且日期齐全。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还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方才有效。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上图示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层次、轴线编号、构件名称等)。
2、下列签证单属无效签证单:
(1)甲方签名不全;
(2)签字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效范围;
(3)签证内容不实;
(4)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工程量;
(5)没有乙方现场代表的签字盖章;
(6)签证内容包括在劳务合同范围内的;
3、对已在甲方项目经理部结算的无效签证,甲方复核部门在复核时有权予以扣除。
4、乙方额外零工单价如下:技术泥工/工日,普工/工日,钢筋按 650 元吨,木工按支模面积 32 元/㎡,外墙砖按粘贴面积 25 元/㎡,砌砖12砖按 200 元/m3,24砖按 180 元/m3结算。
第十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标准
1、正负零以下地下室完成混凝土浇筑完成后7日内,甲方按地下建筑面积× 260 元/㎡支付。地下室砖砌体完成后7日内支付 60 元/㎡,地下室抹灰完成后7日支付 55 元/㎡,其余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甲方付至乙方总工程款的97%。
2、1-4层结构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7日内,甲方按1-4层建筑面积×/㎡支付。5-8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7日内,甲方按5-8层建筑面积×元/㎡支付。
3、9-11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7日内,甲方按9-11层或屋面封顶层总建筑面积× 260 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