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技术服务协议书(精选34篇)
十、对外关系
乙方在其服务范围内与其他服务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三)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甲方除应支付已经完成部分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外还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的超过____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违反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第3项保密条款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____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本款第2项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第2项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进行转委托,应承担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第3项保密条款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十三、保险
(一)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人员进行保险,如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十四、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发生破产、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____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一方依本条第(一)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十五、争议的解决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十六、其它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馆业技术服务协议书 篇10
项目名称: 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委托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甲方)
委托人:上海乾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 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__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工程名称: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沈梅路
目前工程已经竣工,进入档案编制前期阶段,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
本合同要求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有关建设前期批文和施工材料、监理材料等一系列材料。乙方必须按《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的要求执行,并要求通过档案编制的验收工作。
(三)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整理组卷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的技术服务。
(四)服务方式:
乙方根据《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等有关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竣工资料 进行鉴定、整理、组卷和各种技术服务等项目。
(五)服务要求:
1、乙方为甲方编制的竣工档案规格必须是A4幅画(210mm_297mm)。
2、指导竣工图折叠按国家GB10609.3-89技术制图折叠标准,必须是A4幅画(210mm_297mm),图纸标题露在图纸右下角。
3、乙方为甲方鉴定、整理、编制、组卷的竣工档案,所使用的案卷封面、目录等装具,均符合国家GB/T11822-89科技档案标准。
4、乙方按该项目建安预算造价1600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用。(详见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竣工档案,一套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颁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另一套交甲方。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须提供:
1.建设单位前期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等;
2.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一切有关施工图、变更图等材料;
3.监理单位的质量签证材料;
4.各部门竣工验收材料(消防、环保、电梯、民防、绿化、工程设备案等);
5.施工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乙方须做到:
1.指定专人负责代理编制工作;
2.对档案进行分类汇总、编目、整理,需要验收资料保证齐全完整;
3.协助组织档案工作验收。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盖章日起,至档案验收通过,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建设单位资料移交甲方止。
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333号。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术服务合同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按照《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要求,技术服务按浦东新区档案局的验收要求和标准,采取双方确认方式验收,并取得预验收及最终验收合格,由委托方收到档案验收合格证明。
五、合同金额
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预7号、沪价费6号]
1、本项目合同总价19200元整(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