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通用31篇)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 篇30
劳动合同书
协议编号: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 年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月,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内,员工处病假、产假、工伤假及医疗期的,上述假期内试用期中止计算。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调动) 。
(二)、乙方的任务和职责是 见岗位职责。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则乙方的工资根据所调整岗位的不同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定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第 种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生产任务,需要乙方进行工作的情况,甲方可随时安排乙方进行工作,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详见工资表。
(二)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三)乙方因工受伤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停留薪期工资为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元。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代其购买社会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承担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本合同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2、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有权追求乙方的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视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定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甲乙双方同意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定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后3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合同因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原因解除,或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与甲方办理物品交接手续,将甲方的物品全部移交给甲方指定人员,若乙方未能即日进行交接,甲方有权就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果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拒不执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