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续订)(精选30篇)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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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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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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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机构:(盖章)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可续订) 篇10
外包送货人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乙方自愿从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每天下班前安排好乙方第二天工作,且提前备货。
2.乙方取货时,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单据仔细核对,保证单据与实物相符。若送货期间,发现货单不符的情况,乙方自行安排调货(且不能耽误送货时间)。如出现丢货或送货过程中造成破损的情况,乙方按照开票价格赔偿。
3.乙方每天取货时应把签收完整的出货单返回库房。(返回签收单:出库单的粉联、白联)如返单不完整,不计算送货完成。
4.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不能完成当天的工作,在不耽误送货的情况下,乙方自己安排时间。
三、劳务时间和休息
1)劳务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如需:按照车辆限号的情况安排送货时间(每周送货四天)
2)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规定。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特殊产品按照甲方规定,采用特殊方式送货。(例如冷藏、冷冻)
五、劳动薪酬标准与发放
甲方采用月结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薪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酬金。甲方如乙方支付的劳务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结算薪酬(遇节假日顺延)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天的劳务薪酬为元/天(需乙方提供发票,并且与送货有关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内,例如:油费、通讯费、违规处罚等)
三)绩效奖: 元/天,按物流制度发放。
六、工作纪律
甲方指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七、协议终止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协议:
1. 甲方不按时付给劳务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