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聘用合同(精选34篇)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办学校聘用合同 篇14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聘用对象: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
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课程任课教师。
二、工资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每月根据教师代课课时数结算课时费。课时费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奖励津贴:_________________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及校方经营效益,发放奖金及节日福利。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2.依据教学需要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3.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
知赶来上课,甲方按当次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6.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可随时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终止;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工作中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5)乙方不得私自在本校外带教本俱乐部学生,否则甲方有权在各大培训网站上给予通报,并公布黑名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3.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赢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4.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6.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酬金及各种津贴。
四、考勤制度
考勤:_________________迟到分钟,前次不扣,从第次开始,每次扣元
旷课、缺课:_________________每次课扣元
请假:_________________每月请假不能超过次,第次开始,每次扣10元
附:_________________请假老师必须自己联系一个合格的临时代课老师,并至少提前个工作小时(上班时间)告知班主任;
五、其他
1.初聘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必需重新签定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办学校聘用合同 篇15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