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5篇)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场内的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5、乙方不得在场地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腐蚀性或污臭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
6、乙方在付清押金,租金后即可按甲方通知时间入驻。乙方须负责好自己带来的财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7、乙方派驻设点现场的人数每个摊位限于4人以内,进场人员须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8、因小区整体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积极的配合。
9、行为规范。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须着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证、不允许光膀子、不得打赤脚、穿拖鞋、不允许着奇装异服、不得相互打闹、高声喧哗;不允许在公共场地用餐、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10、乙方进场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小区内任意走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去小区楼宇内、业户家中进行业务活动,不得散发宣传单物,不得拉客户、抢客户或与客户纠缠。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小区内拍照片,不得用扩音喇叭进行宣传、广播。
1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维护公共场地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对造成损坏的当事人,甲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样,并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12、乙方出入小区的物品须经甲方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搬运,并自行负责安全检查、保管。对向甲方借用的所有物资承担安全、保管责任,若遗失或损坏的,一律追究赔偿责任。
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场地设施,如需改变场地的内部结构或对场地进行装修装饰或设置对场地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等投资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协议终止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4、按有关法规及当地政府规定,对出租场地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需报经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必须报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5、租赁期满,若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租期届满时或之前迁离出租场地;若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出租场地,则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出租场地并另行处理。
16、在双方协议履行期间或解除协议后,乙方与消费者等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对乙方追讨。
第八条场地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当日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场地时,不可移动的附属添加物(含乙方添加的结构性设施)归甲方无偿所有,可移动的附属添加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场地的转租、转让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场地全部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须无条件退还场地,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场地,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场地的出售、抵押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但甲方另行将同类场地出租给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协议终止情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场地结构或改变承租场地用途;
3.暗地租赁小区房屋从事经营活动。
4.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场地;
6.泄露本小区业主资料。
7.有业主强烈投诉经常确属乙方责任且乙方无法妥善解决。
8.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或与其他合作单位发生斗殴事件。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场地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
5、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反对外租的;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的。
三、租赁期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生效前,本协议仍有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签署本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均已诚信、勤勉地将可能影响本协议订立或履行的各项因素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无保留地告之对方,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均已清楚明白并承诺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__2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日
临沧场地租赁合同 篇33
甲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乙方(出租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拍摄____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拟在乙方场地拍摄____,该场地之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该拍摄作品已经由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立项。甲方可以再电影中对场地采用虚拟名称或真实名称。
二、本合同所指场地是指乙方有处分权的____(以下简称场地),位于____。场地内附属设施有____,现有状态为____。
三、为支持甲方顺利完成拍摄工作,乙方同意将乙方场地租借给甲方拍摄使用,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拍摄使用期间内甲方每天可以____小时使用场地。如前述拍摄使用期后,甲方需要使用该场地就该片进行补拍、重拍等,则乙方同意甲方可无偿进行补拍、重拍等,但时间不超过____日。
四、费用
双方同意在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情况下,按第____类方式支付费用:
1、按天计算费用:每天人民币____元,共计____天。甲方按____次付给乙方总计人民币____元。
2、甲方拍摄完成后一次性将全部酬金给付给乙方,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
3、乙方无偿租用场地给甲方用于拍摄,甲方为感谢乙方在拍摄期间给予甲方的大力支持,甲方在该拍摄作品的片尾以“____”字幕形式向乙方鸣谢。乙方在该作品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4、在场地的使用过程中,由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____(甲/乙)方承担。
5、如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按照第1或第2类方式合作,则产生的税费由____方承担,且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与酬金总额等额的增值税专项发票。
五、为保证____的拍摄质量,乙方应保证拍摄场地、布景等符合甲方的创作要求。甲方应遵守乙方管理规定,保证乙方场地设施的完好,特殊拍摄要求应征得乙方的批准。
六、甲方使用场地的过程中,有权按照己方的摄制计划安排导演、演员、摄影师等工作人员进入场地并在场地设置己方道具、临时布景、搭建临时摄影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