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转让合同(精选32篇)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甲方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的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置房屋转让合同 篇2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县(区)_____社区_____单元层号,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收到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交清购房款之日起,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及相关资料交付乙方,同时乙方即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第五条相关费用
转让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净收益(人民币)万元整。
第六条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空置房屋转让合同 篇30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1、转让房屋位于凭祥市北环路原公牛哥美食城处,即“祥美华庭”住宅商品房开发在建中的内部集资预约认购房屋壹套。
2、转让房屋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以建成后的实际面积为准。
3、甲方已与广西祥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并取得“祥美华庭”内部购房预约书。
第二条 上述房屋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该款作为定金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给甲方,待转让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再将该定金抵作转让费。
第三条 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开发商祥美公司交纳贰万元诚意金,《祥美华庭内部购房预约书》的权利、义务转由乙方享受和承担。购房贷款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负责配合办理手续。
第四条 确保交易安全的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或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
2、甲方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或权利人同意转让。
3、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身份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4、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并收取定金后不得反悔或私自处理房产权利。
5、乙方按时办理支付转让费给甲方,并及时交纳房款给相关部门,不得拖欠各种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按照购房预约书及本协议各自履行义务,甲方中途悔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悔约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2、如果房产未能建成,又不能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只退还乙方壹拾贰万元(转让费、诚意金)本金;不计利息,而且退款时限为三个月时间。
3、如果房产建成后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交房或过户给乙方的,甲方则承担违约责任外,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话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二手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田东与方正平系夫妻关系,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崔雅楠名下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6-3号(2-9-1),建筑面积为103.96平方米住宅一套房产。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在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时总价款为人民币442558元,首付款为142558元,向银行贷款300000元。)乙方从甲方处购买该房产时总价款为人民币452558元,应于签订合同当天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152558元;余下依据甲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为: )应由甲方偿还的贷款本金
第三条 鉴于该房产上存在按揭贷款,暂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待乙方代替甲方还清贷款时,甲方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至田东、方正平名下。办理过户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购房款152558元当天,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房产总价款(452558元)的0.05%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代替甲方还清贷款之时,甲方需应乙方的要求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房产总价款(452558元)的0.05%的违约金;反之,届时如乙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产,乙方之前已付的购房款及代替甲方偿还的银行贷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因乙方原因(包括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不及时配合办理过户等主客观原因)该房产尚未过户至乙方名下,此时甲方另行购买房产时所需缴纳的二套房税费高于一套房税费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期向银行偿还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期或不进行偿还,若出现此情况,给甲方造成相应的信用记录等各方面的影响,乙方除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不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产生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外,还要按房产总价款(452558元)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中途反悔不将该房产转让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在此表示,对于本协议内容均已充分理解,并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