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精选3篇)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为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5.1.2 出让方在双方达成合同正式文本后应召开股东会依章程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双方签署合同时应提供股东会决议。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付债务予以付清。
如债务未能付清,经受让方确认后可转为企业债务。
对转让为企业的债务应抵扣转让价款。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
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
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2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处理纠纷的人员旅差费)。
7.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7.5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及探矿手续变更的全部法律手续,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企业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日期的债务为准。
并按5.1.2条约定执行。
如有遗漏负债,按3.5条规定执行。
如属于出让方隐瞒的债务,按照7.2条约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
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
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
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的采矿权许可证复印件及地理位置图。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矿工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如在本合同解除后将所持有的______万股______法人股股份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可以同意受让方将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作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股权转让款。在甲方将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全部退还给乙方之前,双方同意暂不解除双方所签的《质押协议书》。甲方应按乙方的指令办理退款手续。
二、乙方保证在满足乙方提出的退款条件的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向第三人转让该股份转让的合理期限内,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甲、乙双方均应出具符合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规定的解除质押的有关文件,共同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
三、甲、乙双方均保证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签署本合同的相关授权。
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矿工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炒货店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炒货店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炒货店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炒货店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炒货店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炒货店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