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房地产协议书(精选25篇)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___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积;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五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工会
第六十条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一条 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六十二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六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六十六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六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开发房地产协议书 篇2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实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产业化,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和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该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场地占地约亩。其中专用面积为亩,道路面积为亩。具体位置坐标和用地面积由甲方规划国土建设管理部门测量后确定。甲方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价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将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以1万元/亩的优惠价格出让给乙方,总出让金为1万元。征地成本与出让价值相差1万元,高新区在项目单位纳税时参照高新区财政收入给予同等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施工条件
(1)根据乙方施工方案要求,甲方承诺保证该期土地具备供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络、公共天线、供电、通讯、接入、场地平整前的“九通一平”基本施工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乙方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支付相关费用。
2、项目进展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进入现场进行公共建设
3完成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项目。工程延期时,乙方应在原竣工日期前30天内向甲方提交延期说明,并获得甲方的批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应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0、5‰支付滞纳金。逾期90天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建设的,按已付土地出让金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延误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甲方对此项目的补贴应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补偿。项目正式投产后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退税或创汇奖励)少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报告中承诺的相应税费(退税或创汇奖励)的50%(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补偿甲方的税费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中承诺的某一税种的具体金额x50%=乙方当年实际缴纳的金额。
四、其他人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任何一方由于非自身过错的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而未能履行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义务,这种不履行不构成违约,但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此外,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天内,应向对方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原因,以及延误的原因,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帝国新闻。第3页。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签署。
5、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附于本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