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驾驶员劳动合同(通用30篇)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_____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形象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或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5、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6、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客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供旅游客运行业招用驾驶员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旅游客运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为: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客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上海同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家梅职务 :董事长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负责牌号为的汽车驾驶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第六条 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七条 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国家规定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十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乙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七条 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 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乙方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内乙方未被派出车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主管报到。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照甲方有关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万公里行车安全奖”参照铜川供电局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