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书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XX项目(“项目”)进行工程咨询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项目概况:/平方米。
1.2具体内容: 委托乙方就技术措施进行前期咨询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期限:设计启动到技术方案定案并实施。
2.2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咨询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确保在项目中能实施且通过相关技术审查,并对最终设计文件(若需)进行相关复核。
2.3具体进度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备注
1提出本项目技术咨询概要文件/日历天
2提出技术咨询详细文件/日历天
3对所咨询内容进行设计图纸检查/日历天
4对咨询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实施后进行检查/日历天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若需)
3规划红线图(若需)
4周边道路及管网的现状(若需)
5项目各专业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乙方配合甲方和项目方进行深入交流及沟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付费前需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所提交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达到合同约定及任务书要求,且乙方应提供有效、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3支付进度
付款时间节点比例付款额(元)备注
本合同签订且启动工作后15日内20%
所提技术咨询内容得到甲方认可,并在项目设计文件中落实,且取得政府审查文件后15日内80%
注:甲方在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支付乙方各阶段设计费用。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