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劳动合同(通用26篇)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第二十五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双方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
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
签订日期:年月日编号: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24
劳动合同协议(建筑工人)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 _
建筑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XX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企业地址:
乙方姓名___ 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 _ ,出生日期___ __年_____月 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编码 _______________ 。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 ):□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 □贫血病 □痴呆症 □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 年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____条工时制度执行。(1)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2)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劳动报酬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五、甲方责任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第七条 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