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精选30篇)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够组织验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成品保护和看管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及结算的约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价格。
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五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人数付给乙方劳务工生活费1600元每人每月。
(2) 埋板放置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5%。
(3) 骨架全部完成,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50%。
(4) 幕墙基本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 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6) 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后一年,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幕墙保修工作。
第七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 施工中乙方动用电.气焊。需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监护确保现场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以离去。
第八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为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3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一万元,作为奖励。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并做好成品保护。
5 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拆除建筑物结构,脚手架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质量或安全违反总包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7 施工期间所发现的问题由甲方向总包方提出,乙方不得自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