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合同(精选34篇)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
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甲方:(印章)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合同 篇34
甲方:郴州永升建筑有限公司桂东县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污水管网二期(二标)市政工程土建施工劳务分包给乙方具体施工,协定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按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
施工路段:
1、管道施工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放样,配合查找地下管线、光缆、设施,准备好施工围挡、抽水设备等。
2、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及支井(管):淤泥清理,混凝土垫层,支井(管)人工开挖,砌筑、抹灰,钢筋制作、焊接、绑扎,模板制作、安装,支管安装,管周及井坑外回填,路面恢复(包括水泥稳定层拌料、压实,路面砼浇筑、划线、养护);
3、井盖安装、井坑边防护、路面卫生、交通警示标志及现场交通疏导。
不包括:
1、污水管钻孔拉管施工,锯管、焊管和抽泥浆、运输;
2、土石方机械开挖、装卸、运输,大方量机械回填、夯实。
二、承包价格、付款和结算方式
(一)承包价格:
1、检查井按单项单价承包价格计算,即:元/M计算,(其中:含井底清淤,砼垫层,底板、井身、井盖钢筋砼,井周回填,围挡,爬梯,井盖安装)如遇地下水或需要施工护壁时按照附表1单价计算,井周路面恢复按照元/m3另行计算。
2、截污井承包价格(3M):护壁施工按照 元/m3计算,井底、井身、井盖砼浇筑按照 元/m3计算,路面恢复按照元/m3计算,人工截留污水,抽水台班,旧井拆除、闸槽、砖砌截污堰、爬梯等施工单价按照附表2计算;
3、砖砌支井:φ700mm 支井按 元/米深度计算(包括人工挖土、砼垫层、砌砖抹灰、安装井盖等),详细单价见附表3;
4、φ400mm支管埋设:支管埋设按 元/m 计算;详见附表3;
5、路面眀挖及路面恢复:人工开挖、回填、浇筑:
①需进行人工开挖的小方量土石方按照 元/m3计算,集中堆放,由甲方铲车装运,乙方人工辅助清场;
②管沟回填砂及土方回填(含人工或机械夯实):15.00元/m3; ③路面恢复:基层6%水稳层按 元/m3计算工资(压实)。路面C30砼按元/m3计算工资(含找平、收光、压线、养护及短途机械运输费用)
6、井底土质不良需换土处理时(经甲方技术人员确定),砂垫层施工按元/m3计算工资,应分层回填、夯实,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以上价格均不包含税、费在内。
(二)、付款和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发生工程量的 %结算工程款,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时付款达到 %,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一次结清。
三、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有:挖掘机带炮机,运输车辆,铲车,路面切割机及配件(发电机1台);
2、提供以下材料:井盖,钢材,水泥,红砖,河沙(或山沙),碎石,砂卵石混合料,检查井大小圆形钢模(2套),排污管,爬梯半成品,防水材料,不锈钢闸板,围挡材料,警示标志(由甲方负责运到施工现场,但乙方需预先在2天前报计划到项目部审核);
3、及时提供地下管、线详细分布位置点,并进行指导交底施工;
4、组织管道施工队的配合施工;
5、路面切割,砼及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时机械铲土(砂),检查井外模滑模提升;
6、保证施工队工资款及时发放,不影响工程进度;。
(二)乙方职责
1、在项目部领导下,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项施工计划及方案,履行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安排;
3、 由乙方负责的施工机械、机具、材料有:
①施工机械、机具:除由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外的其它一切施工机械、机具;
②工程需用的模板材料:除甲方提供的砼检查井大小圆形钢模外的其它模板及配套材料,如:木模板、支撑、方木、五金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模具、围挡材料等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中途维修、保养、短途运输装卸费用及需改造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完工后按原数量交回项目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