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技术合同(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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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范本系_____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订。
五、拒绝投标的权利
只有当投标人接到业主关于接受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认为这一投标已被接受。
六、投标担保
注:投标保证书或其它投标担保是一种通常要求的条件,可是不能订得太高,以免使合适的投标人望而生畏。在开标以后,应尽快地把投标保证书或担保退还给未得标的投标人。
所有的投标发价都应该附有一份投标保证书或一张指定向业主支付的业主可以接受的银行的保付支票。投标保证书的金额应该相当于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例如5%)。
未得标者的投标保证书将在别的投标被接受后的__(例如28)天内或在规定的收标时间起的__(例如90)天内(二者以其较早者为准)退还给投标人。
七、现场的检查
投标人应该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出投标以前弄确实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天然地基条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和性质、进入现 场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车站的装卸设施、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以及可能会一般地和具体地影响设备转输及安装和工厂经营的该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总之,投标人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和其它可能会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
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投标人应有责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况,在投标以后,就此提出的任何为调整合同价格而索取增付款项的要求,将概不予接受。
合同价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圆满地报告合同的价格。
八、投标的充分条件
投标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查明他对工程的投标和在标价工程及价格表里所列的费率和价格是正确的和充分的,该费率和价格应包括他根据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正当建成和经营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九、更改和备择方案
发价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经任何更改,除按下文规定者外,该项投标即不予考虑。
但是,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他的投标提出限制条件或例外情况时,则所有这类增加的内容应该作为一个可供选择的建议,在说明信中阐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完整填写发价表及其附件。备择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发价表和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对于每一项更改或备择方案应加以详细说明,列举出优点和缺点。
十、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的推迟
十一、情报的性质
投标人应该把合同文件的细节看作是秘密和机密的。
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技术合同 篇17
弘景园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__大御城—弘景园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此工程的外墙饰面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拟定此责任状。
一、工程安全目标
1. 工伤死亡事故为0
2. 重伤事故为0
3. 工伤率必须保证在3‰以内。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规定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监督、检查和管理。
2、甲方应按照建设部《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司《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执行,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向他们宣传、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
4、甲方负责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搞好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防护。
5、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顺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在施工__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在2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除扣20元以外后,乙方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绝施工。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一人一次不戴罚30元,班长连带罚50元。
4、工人进场必须具备三证:身份证、健康证和婚育证明。
5、工人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行为,违者一人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
6、禁止随意生火取暖。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赤脚以及穿拖鞋上班作业。严禁擅自拆安电线。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即时抢救,并同时报告管理人员。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技术合同 篇18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