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协议(通用34篇)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愿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月用工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平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甲方应允许其外出看病,并与乙方协商因病误工的解决办法。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家属及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六、乙方有权拒绝为他人服务或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葛、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庆市北1碚区区家政服务中心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北碚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协议 篇20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本合同依据起草,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最大能力的精心细致的服务,让甲方满意放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充足的伙食条件,以及休息条件,保证让乙方吃饱,休息相对充足。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从事其不能力所能及的工作以及带有重大危险性的工作。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此而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负责。如果服务对象有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乙方有权拒绝服务。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因本身病情发生恶化所引起的相关后果,
第六条: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工资为________月,甲方不再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每个星期六为上班时间,星期日照常休假。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使老人晚年过的快乐幸福,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约定
1、家政服务包括: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做饭、打扫卫生、确保甲方男女主人不在家时的安全。
2、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3、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的承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请,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的承诺。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乙方因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支付劳务报酬的形式,聘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2、甲方在家时可主动减轻乙方的劳务,如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等。
3、甲方应以平等、和蔼、宽厚的态度对待乙方。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乙方劳务报酬的计算按公历月为计算单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必要的基本条件并承担乙方的食宿。
6、甲方不承担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医疗费用。
7、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的要求应当予以考虑,并协商解决。
8、甲方认为乙方没有按约定的事项例行职责,要求乙方改正无效时,有权辞退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