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热门协议(通用35篇)
6、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可选条款:
(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热门协议 篇7
甲方(用户方):
乙方(服务方):
一、本协议适用于购买软件产品的用户,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年服务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软件实施及技术维护工作。
三、责任与权益:
(一)、乙方责任:
1、乙方自协议生效起,指导甲方年度过账,负责对甲方使用的软件提供服务和维护,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与支持;
2、乙方同意在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3、对于甲方提出的软件产品故障问题,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4、乙方承诺最快捷的速度到达服务现场;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5、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有义务对甲方应用财务软件的'软件、硬件环境进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财务或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7、乙方承诺24小时为甲方提供电话、信函或传真服务。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双方一致同意的服务维护时所必要的技术数据、计算机设备, 或其它信息和资源。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该类数据、材料以及信息的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
2、甲方必须安排相关操作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工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
3、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5、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对甲方操作失误所引起的数据丢失、删除或由于甲方计算机硬件损坏、受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所引起的计算机数据丢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硬件及软件故障。
(三)、双方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北京XX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协议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的权利;
3、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而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四、本服务合同金额为 3000 元整(大写:叁仟 元整);
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____日内付清全款。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相互配合的原则,另行商议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家政服务热门协议 篇8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务天或月,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