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四)(精选31篇)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可选条款:
(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话:
账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保密协议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经丙方介绍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乙方承担______工作[乙方的工作性质及内容见合同],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将有可能接触、了解甲方的私人、家庭、工作等信息,无论该种商业秘密是由甲方披露给乙方或乙方在工作中自行获得(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的,乙方、丙方都有义务也都同意对所有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基于此,三方经友好协商,为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签署本协议:
1.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指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将有可能接触、了解甲方的私人、家庭、工作等信息以及甲乙丙三方所签署的合同经营信息。
2. 乙方、丙方承认并能预见如下事实: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应为甲方独自拥有的,乙方、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给甲方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害。
3. 甲方承认并能预见如下事实:乙方、丙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应为乙方、丙方独自拥有的,甲方在未得到乙方、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给乙方、丙方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害。
4. 甲、乙、丙三方必须做到:
a) 乙方、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只能为了完成甲方工作的目的使用该等商业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
b)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利用个人、公司资源和商业秘密进行其它工作;
c) 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甲方不泄露合同内容。
5. 因任何一方泄露其他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其他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5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具体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晚上 点至 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