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精选10篇)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材料价格及计量方式
1、水泥标砖按每块(包含运费及材料费)元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粉煤灰标砖(240_115_53)按每快元,配砖(200_90_53)按每块元运费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砂、碎石按每立方17元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2、所有材料数量按到场实际验收数量计算。
二、付款方式
1、付款实行月结款制度,每月30日之前把该月材料汇总后交予甲方,待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5日之前付款。
三、材料质量: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如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发现该材料不合格,甲方拒绝签收,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数量不足,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处罚该材料缺少部分2陪罚款,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量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如发现三次以上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数量不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合同执行: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篇2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 )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T984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费用及上下车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结算票据以其签字为结算依据。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0日甲乙双方进行对账,对账结束后1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的 %,余款在用砖结束后两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 1 )项执行:
9.2.1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材料保管人员办理上述材料结算单,并由甲方签字,甲方每次供材料达到 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时支付材料款的70%,尾款到本项目外墙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之后1个月之内结清剩余款项。甲方提供税务发票后,10日内乙方支付款项。
9.2.2双方其他约定: 检测送检费用由甲方自理。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时应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否则,乙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每一次结算后,双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在6个月内未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支付货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担未按约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账 号: 开 户 行: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订货总数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每批次货物之总和计算。
付款方式:
每批次货物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材料员验收后由双方现场开票签字确认
乙方所供材料在每月25日结算,在当月30日前付清当月材料款的80%,余款在合同解除之日付清。
第二条: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质按量按约定交货,逾期未交货,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量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产品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无偿调换货物。
3、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和业主方(曹碑兴隆学校)无关。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未按规定的日期、金额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2、乙方按合同约定送货而甲方拒收的,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
(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如有未尽是由,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共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