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精选32篇)
C=(AI-PI),其中: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____________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____________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2、补偿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____________
(1)于 年 月 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元;
(2)按月(季、年)支付,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2、前项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____________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而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3、甲方终止,又没有单位或个人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营业所在地 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竞业限制协议 篇6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员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限制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竞业限制的范围为: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竞业限制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4.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计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 篇7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业务: 。
2.竞争性单位: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单位或个人。
3.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下列行为之一均将视为竞业行为: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或乙方直属亲属、配偶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24 个月 。但是甲方在乙方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
(1)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
4.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