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书(精选33篇)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
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29
甲方: 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人民币,甲方以市场店面方式出资 万元人民币做市场销售、乙方以出资 万元人民币做技术和生产。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期满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生产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销售。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十三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3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信通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信通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