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通用31篇)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29
标准货车汽车租赁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___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1、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________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4、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________小时(含_____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6、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7、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__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8、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