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承包合同优秀(精选27篇)
第三条企业形象、产品品牌、注册商标的维护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不受甲方干涉。但为了维护甲方自身的企业形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从事一切有损于甲方的活动。
2、合同期内,甲方应在产品更新、产品功能提升、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乙方应在销售团队、经营战略、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
3、乙方经营期间,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应当尽可能优化、完善,提升用户体验和产品品牌价值。
4、合同项下产品的注册商标所有权由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相应注册商标,不再另行支付商标使用费。乙方无偿使用上述相应注册商标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向乙方供货方面,乙方不得用于该用途之外的任何用途。
5、乙方不得向甲方产品的生产商或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产品的设计方案、生产工艺等;不得就合同项下的产品制假、售假,并且应当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范或制止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不特定人员)制假、售假。
6、市场上若出现假冒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或仿制的伪劣产品,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联合维权,共同打击侵权方,以有效整顿市场,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授权,由乙方向侵权方追究法律责任。
7、若产品流通在市场上后,出现大面积用户使用不良反应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市场上的不良影响,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应当依法召回产品。相应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订单模式、提货方式、货物风险、所有权保留
1、乙方向甲方进货的产品名称、数量、发货期等,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下订单。甲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各自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有效地址,双方往来邮件具有法律效力。
2、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厂址或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货物风险:货物装车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自装车开始,在途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所有权保留:乙方已提走但未付清全款的当批次货物所有权,仍由甲方享有;乙方未按月清偿相应欠款的,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货物取回,乙方不得扣押或阻拦。甲方为取回货物产生的人工费、搬运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结算周期及款项支付方式
1、乙方自合同签订日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履行保证金。
2、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对上月进货款项、相关费用等进行结算,7日前乙方向甲方付清上月全款。
3、款项支付方式: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付款,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乙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违反进货量最低限制的,按照第二条第7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之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逾期发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60日仍拒不履行发货义务,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论乙方作出何种选择,甲方均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乙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60日仍未清偿全部欠款,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论甲方作出何种选择,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未清偿上一期欠款的,甲方除有权行使第四条第4项约定之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之外,有权拒绝发货。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通知对方,否则仍视合同中“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为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书面通知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该信件或快递交寄两日或乙方签收之日为通知送达时间;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视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通知时间。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经营权承包合同优秀 篇8
发包方:(下称甲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甲方自愿将其兴建在地点的经营加油站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执行以守信用。
一、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五年为一个时段。
二、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乙方承包租金共分为个时段支付:第一年即从甲乙双方合同成立双方签字生效之日(年月日)交款人民币万元整(¥元)给甲方;第二年从年月日交款人民币万元整(¥元)给甲方(即从第二年起在原第一年万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万元;
乙方承包租金为人民币现款支付或转存甲方帐户形式结算。每年承包租金交款时间是当年的十二月三十日前,最迟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十天,如超过十天乙方属违约。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延长交款,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三、承包抵押金
乙方在承包合同签字之日交给甲方承包抵押金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的承包抵押金可到合同期将满的'最后一年顶交
乙方承包租金结算。
四、加油站、库房、建筑物、机械及配套设备的交接方式
1、甲方加油站原有正在经营使用中的库房、住房、厨房、生活、生产及公用具等依数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2、加油站原有的配套油罐、管具及全部机械依法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3、加油站周围原甲方所经营时利用的土地、空闲地、地面上的附着物属甲方所权属的全部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4、以上的所有物件双方列为清单依数核实交接给乙方。
五、加油站原经营的证件手续交接
甲方原经营的桔财加油站办理使用的证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燃油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审有效证件全部完整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从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为正式经营权利人,在正常经营的时期内不受甲方任何约束和干预。乙方有权按自己的经营方式进行营销和管理本油站。所有移交的油站具械、配套设备、设施及固定物件、场地等属乙方全权经营使用。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需要办理年审和更换时,甲方要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办理手续,办证费用由支付。
3、加油站原有甲方所属的场地及附着物如有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不了造成乙方经营损失的,乙方有权从承包租金缴交中扣减抵兑。
4、乙方在正常经营油站期间不受外界人员的干预,如有本地人员无理起闹或以其他方式干预,发生影响正常经营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解决。
5、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订立的合同条款,应共同遵守。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时,甲乙双方可依据事实协商解决。
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要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把关,做好安全生产落实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配合消防安监部门做好加油站的安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