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承包合同优秀范本(精选34篇)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蒋岙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经营权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乙方在每年的月________日按________元/年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经营权承包合同优秀范本 篇14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宁波**日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宁波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签订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甲方就其出品的化妆品的经营权出让给乙方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合同签订双方声明
1、甲方保证对合同项下的产品拥有合法的、自主的、完整的经营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再转让等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2、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对合同项下的产品、相关经营权、行政批准事项及市场前景均已经作了充分的调研、考察,确认对经营合同项下产品所需行业资质、各项条件、行政批准等事项明确知悉,承诺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营业条件、经济能力等。
3、如签订本合同的双方与上述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出虚假声明的一方负责,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经营权出让范围及特别约定
1、产品:面霜、护手霜、唇蜜。
2、经营权出让范围及出让方式:乙方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宁波大市线下以及淘宝、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聚美优品、QQ商城、微店、唯品会等所有电商平台之外)独家经营。
3、经营权出让费用:经营权转让三年内,为无偿转让,只是收取乙方进货的款项;从第四年度开始,除了按照市场价%向乙方供货,另乙方经营利润的%归甲方所有。
4、试经营:试经营期间为20xx.5.1-20xx.8.30。该期间内乙方出货2万盒套组以下(不包含本数),视为试经营失败,双方合同自动终止。该期间内乙方出货2万盒套组及以上,试经营通过,本合同继续履行。
5、经营权出让期限:若试经营通过,甲方向乙方出让经营权的期限为10年,自20xx年月日始至20xx年月日止。
6、乙方进货定价:甲方按照市场价的%向乙方供货。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凝露滋养面霜的市场价为:元/支,可可温润护手霜的市场价为:元/支,水漾滋润唇蜜的市场价为:元/支。
若因生产成本或其他市场因素致产品市场价调整,甲方调整相应产品的市场价后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价格调整对乙方无效,乙方仍按上述定价进货。
7、进货量最低限制:考虑到乙方受让方式为独家经营,且进货定价仅为甲方产品市场价的%;乙方保证,每个会计年度从甲方处购进产品不得低于20万套组。若乙方当年度未完成该数量,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订单量应满足年度20万套组;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或者,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当年度乙方已从甲方购进的产品价格调整为市场价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补足;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进货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三条企业形象、产品品牌、注册商标的维护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不受甲方干涉。但为了维护甲方自身的企业形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从事一切有损于甲方的活动。
2、合同期内,甲方应在产品更新、产品功能提升、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乙方应在销售团队、经营战略、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
3、乙方经营期间,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应当尽可能优化、完善,提升用户体验和产品品牌价值。
4、合同项下产品的注册商标所有权由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相应注册商标,不再另行支付商标使用费。乙方无偿使用上述相应注册商标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向乙方供货方面,乙方不得用于该用途之外的任何用途。
5、乙方不得向甲方产品的生产商或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产品的设计方案、生产工艺等;不得就合同项下的产品制假、售假,并且应当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范或制止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不特定人员)制假、售假。
6、市场上若出现假冒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或仿制的伪劣产品,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联合维权,共同打击侵权方,以有效整顿市场,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授权,由乙方向侵权方追究法律责任。
7、若产品流通在市场上后,出现大面积用户使用不良反应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市场上的不良影响,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应当依法召回产品。相应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订单模式、提货方式、货物风险、所有权保留
1、乙方向甲方进货的产品名称、数量、发货期等,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下订单。甲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各自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有效地址,双方往来邮件具有法律效力。
2、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厂址或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货物风险:货物装车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自装车开始,在途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所有权保留:乙方已提走但未付清全款的当批次货物所有权,仍由甲方享有;乙方未按月清偿相应欠款的,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货物取回,乙方不得扣押或阻拦。甲方为取回货物产生的人工费、搬运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结算周期及款项支付方式
1、乙方自合同签订日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履行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