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技术服务合同(精选35篇)
7、乙方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遵守甲方的现场治理规定,组织勘测队伍安全文明施工。
8、乙方应保护成品、半成品观测点,并做明显标识。对于观测点的破坏,乙方负责修复,最大限度的保证甲方报告的完整性,并负责协调报告验收和存档。
9、乙方对观测数据及分析报告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
1、假如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即中途退场,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完整、具体、真实、可靠的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不合格,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并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4、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应结清乙方已完工程款,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5、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工程款,逾期30日仍不能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0.1%的滞纳金。该项违约金累加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违约的,甲方无须支付上述违约金。
八、安全条款
1、乙方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当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施工人员损害或致人损害等)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并及时进行抢救工作,乙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自备观测设备、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当。
九、沉降监测报告成果的交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沉降监测报告,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符合施工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存档需要。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如下:
〔1〕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30日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备案用沉降监测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
〔2〕按本合同约定最后一次观测完毕30日内提供最终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建筑物沉降稳定,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附件
1、廉洁协议
2、每栋楼布点图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乙方施工资质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廉洁协议
在甲、乙方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方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当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予礼金、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授权签约人: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