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合同(精选22篇)
教育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乙方提供的场地内为乙方提供国学培训讲座,在乙方的协助下,按时完成规划课程,使学员在国学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2.甲方采用分期开课的形式开展国学培训活动.其中每期大概 人。共计 期。如果在完成上述课程后,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国学培训讲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服务时间
甲方所提供的每期国学培训讲座课程时间 点至 点,期间分为 课程,中间休息 分钟。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形式的国学学习材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业的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以顺利完成活动任务.
(3).甲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提及任何不允许在课堂谈到的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政治,宗教,或 其他任何违法问题.
(4).甲方自行提供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交通工具.
(5).甲方自行负责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安全问题.包括往返及停留在乙方场地和餐饮中的安全问题.
2.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协助甲方共事人员,如提供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等,以保工作顺利进行.
(2).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乙方须根据合同签定的总服务时,预先将时间安排表及工作指示提供给甲方.
(3).当 任务完成时,乙方须在 ,根据甲方的具体服务时数量,及时将其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4).如有额外费用,如:餐饮费,车旅费,安全保险费等,乙方须将当月的额外费用连同当月的总服务费用在每月月 底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额外费用
1.标准费
每期国学培训讲座的服务费为 元(小写: )。
2.额外费用
乙方每次支付甲方所有人员的额外费用: 车旅费人民币_____元, 餐饮费 人民币_____元, 安全保险费人民币_____元, 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3.结算方式
(1).按月计算,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方式支付当月全部费用.如果采用汇款的方 式,乙方应将汇款回执单于三个工作日内传至甲方并及时告知甲方.
(2).无甲方执行董事签字盖章的书面公函,乙方不得将费用汇入其他帐户,甲方收款人全称,帐号及开户银行具体 情况如下:
收款人(全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任何自然灾害或事故,意外事件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2).如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活动时间有所变化或某工作时不能完成时,任何一方须提前24小时事先通知 对方,并通过协商补齐所有耽误的工作时。如果任何一方因有意疏忽未履行前述提前通知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 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支付额外费用的违约金( )元(小写 元)。
(3).如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之前因故中止合同,即称毁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给被违约方以做补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不会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合作伙伴、合资、代理中介、劳资关系或其他相类似的关系.甲方非乙方的雇员, 不得干预或参与乙方的任何其他计划、安排或分配,不享有乙方员工同等的退休、股权、奖金和其他福利制度.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教育服务合同 篇2
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___合同法》和《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为经国家有关机关准许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所开设课程(内容)的培训资质,批准(许可)证照名称:,证照编号:
二、培训课程及相关内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提供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环境;
(6)保护乙方在培训场所接受培训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的权利,可试听课时课程;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学习情况;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视同培训课时发生。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的,自调换培训老师之日起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应由原培训老师培训而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在培训过程中,如出现培训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骨干授课老师发生重大过错或意外事件等严重影响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的有关培训费用。
4、因乙方原因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日/周)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教育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公司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