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装修合同样本(精选27篇)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元。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3.1 结算以预算单价为准,甲乙双方实测工程量签证为结算工程量,进行结算。
13.2 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增加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协商签证为准。
13.3 施工过程中甲方减项超过预算总造价的5%,则取消所有优惠并按减少项目的20%支付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4 在结算中甲方在不增加项目的情况下,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造价的5%,如超过5%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工程不含在此约定范围内)。
13.5 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超出15天未与乙方结清尾款,则所有优惠减半,超出30天未与乙方结清尾款,则所有优惠取消并每天交尾款滞纳金0.5‰。
13.6 甲方的任何款项都应交到乙方,并有乙方开取正式收据或发票,甲方不得擅自将款项交与乙方其它人员,否则乙方一律不负责任,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消费者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几项具体规定
15.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则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
15.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______ 分至 点 分。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装修合同样本 篇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XX市东升镇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xx年xx月xx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开发票)
其中:
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37500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46000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66000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
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XX市东升镇装修工程部
(盖章)
xx年xx月xx日
精选装修合同样本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华盛商场四楼系合法装修。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如未办登记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华盛商场四楼装饰手续,出现相关部门管理,和施工要求未达到标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