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协议(精选35篇)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每次100—200元以上的罚款。
2、乙方不及时履行机械设备的修缮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绝支付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协议 篇3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 厂房、机械设备、场地租赁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 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 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 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其它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