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委托管理合同模板集锦(通用33篇)
3. 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4. 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5. 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 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7. 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 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 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年度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 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
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 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
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精选委托管理合同模板集锦 篇9
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鉴于,甲方购买了(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该公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该公寓,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期限
甲方将该公寓全权委托乙方独家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即开发建设单位将该公寓交付甲方之日)至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届满前30天,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本合同。
第二条管理费用
1.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2.乙方收取的上述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自用部分的费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三条租金支付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按照%,每(□年,□季度,□月)向甲方支付该公寓的租金(税后,相关税费乙方予以代扣代缴)。甲方银行帐号地址:
第四条公寓交付
1.该公寓开发建设单位将该公寓交付甲方之日,即视同为甲方将该公寓交付乙方之日。甲方保证将该公寓全部交付乙方。
2.该公寓的交付条件为: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寓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开发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预售或买卖合同之附件四约定的该公寓的‘装饰设备、标准’为准。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将该公寓纳入该公寓所在酒店统一经营、管理,制定酒店经营管理制度,并负责酒店经营管理的市场开发、市场定位,确定酒店客房、餐厅、娱乐厅等酒店各场所的对外经营市场价格。
2.乙方负责该公寓对外经营的财务管理和财务记录。
3.乙方可以该公寓的经营、管理为目的,对外签订合同或文件等。
4.乙方负责与该公寓及该公寓所在酒店有关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
酒店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与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酒店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管理本物业的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装饰装修管理;绿地的养护、整理;公共区域、门前三包的卫生、垃圾清运。
5.若乙方为经营管理,需对该酒店的整体或局部房间、设施、设备进行重新装修或改建,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乙方不得出售该公寓,也不得在该公寓上设立任何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
(二)甲方权利义务
1.若甲方出售该公寓,应当提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同时,甲方保证该公寓的购买方已知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在该公寓上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应当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公寓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从而影响乙方对该公寓或酒店的经营管理的,自该公寓被采取上述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上述强制措解除之日的租金,乙方不予支付,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
3.甲方每年可在该公寓免费居住天(累计),但甲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入住日期、入住天数、入住人数;甲方在该公寓入住期间,须遵守乙方酒店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若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前,该公寓已经被第三方预定,则甲方另行安排入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