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总(精选32篇)
3、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应确认其中是否有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发生重复,如发生重复甲方应在收到材料的第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否则双方共同默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为第一渠道材料。
4、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于七日内确定是否面试人选,并通知乙方。
5、与乙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到甲方处或甲方安排的其它场所进行面试、沟通。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人选,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面谈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如无特殊情况,应在面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人选,如录用则向乙方发出录用通知,否则应向乙方说明原因。
8、被录用人到位后,按国家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本协议。
<二> 乙方责任:
1、根据对甲方企业情况和职位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提出寻访建议并与甲方讨论。
2、通过自有的中高级人才库或其它猎头专业渠道展开寻访行动,搜寻符合甲方条件的候选人。
3、对候选人进行有效的面试与甄选,并将候选人个人材料提交甲方。
4、与甲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本着方便候选人的原则,选择合适场所,安排甲方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5、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
6、向被录用人转达甲方的录用通知等事项。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均隐去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造成甲方内部管理被动,在候选人面试前(即乙方搜寻阶段),乙方只可给候选人透露甲方所处的行业、地域以及产品(服务)情况,不得透露企业名称。
3、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条 保护性条款
1、甲方已录用的人选,在其在职期间乙方不得再推荐给其它单位。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得从甲方在职员工中寻访、推荐人才(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中止除外)。
3、凡乙方曾推荐过的人选,甲方在一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的,视为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委托佣金标准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佣金的两倍计算。
4、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录用通知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第五条 委托佣金条款
根据甲方需求的职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范围等条件,双方确定:每入职一个人,在入职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佣金每一人肆仟元整(4000元/人)外地目标应聘者来青岛进行终面,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总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解雇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劳,工作表现好,视情况可奖励报销乙方年底回家路费。
三、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证每月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工资底薪1600元,全勤奖金50元,住房补贴100元。如乙方一个月内有迟到、请假,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奖金及补贴共计150元。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第一个月工资的一半计800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按不满合同规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总 篇19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承揽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之事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到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的中标方广东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谈判(所有内容条款须征得甲方应允方可与中标方谈定),最终让甲方与中标方签定施工分包合同。
二、委托服务的'报酬:按中标公司分包给甲方的工程量约2.3亿元的1%计取,即230万元。
三、报酬的支付方法:内部分包合同签定后二天内甲方先支付60万给乙方,待甲方进场施工领到第一笔预付款后二天内支付剩余的170万元给乙方,如若甲方领到的预付款属于由中标方直接代付备料款的也算是甲方已经领取预付款。
四、所有酬金不含任何税费,如由此产生任何税费则由甲方支付(包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并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五、委托服务时限:工程分包合同签定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服务任务并成功签下工程分包合同后甲方须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如违约则按欠款的数额双倍支付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七、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双方未能解决的情况可提请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报酬支付完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总 篇20
甲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律师、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 ( 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