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田地租赁合同(精选32篇)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
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租方: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田地租赁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的前提,在国家的法规政策指引下,经过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地址和租金
甲方将中新镇福和五联村温大田现有农田x亩,租给乙方作农作物耕种使用,租期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x年。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x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年度的田租x元,以后每年田租在当年新历1月20日交清,逾期20天不缴纳当年田租,乙方作自动退场,场内所有农作物归甲方所有(除乙方可拆迁的材料和物质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场内水电使用,但建设费用和其他费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若该土地被征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时间计算田租,土地征用款和场内青苗补偿归甲方所有,场内设备蔬菜大棚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属于自负盈亏经营,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方如有违约,甲方要赔偿乙方所有经营管理成本,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七、乙方在承包期满后,若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若乙方不续租,乙方有权把自己的蔬菜大棚材料和物资搬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档案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精选田地租赁合同 篇1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都同意将自己所有的承包田租给乙方,用于蔬菜的种植。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承包田 亩农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所有权。
3.所种植的项目如有国家的优惠政策归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
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租方: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精选田地租赁合同 篇18
甲方:排楼村五组村民
乙方:通山政华家庭农场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促进地方资源,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所在地唐山水田田地的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转让面积和四至
该地的总面积约11.36亩。东边到山脚下,南面到旱地,西边至小水沟,北边到106国道。
二、租金和付款方式
该田地每亩每年租金168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交20xx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12月30日前交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三、租赁年限
该田地转让年限为20xx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0日止。
四、田地用途
乙方所租用田地只能依法依规从事农林种、养殖业等,不得擅自改变田地用途。
五、乙方在开发期间,普通技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民工。
六、经营管理权限
在本合同范畴内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任何借口进行侵犯。
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在租用期内可以自主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责任
甲方在界内如甲方与乙方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九、在租赁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县政府收储,责任土地补偿归甲方,地面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发生,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而另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乙方均可向通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