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设备采购合同集锦(通用30篇)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精选设备采购合同集锦 篇22
买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出 卖 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及付款
1、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等(见附件一:商品清单)
2、供货范围的变更必须做出书面合同的修改,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3、合同签订甲方即付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给乙方作为定金,装机调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付货款总额的90%即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剩余10%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7日内付清。
甲方支付第二笔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支付的货款总数的等额发票发送至甲方。剩余质保金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给甲方等额的发票。
4、甲方可以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二、 交货、运输及保险
1、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壹拾个工作 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若地点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保险: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保险、货物安全责任。
三、包装和标记
1、乙方对出运设备应牢固包装,适于长途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在交货途中受潮、雨淋、生锈和被腐蚀。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中放入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
2、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相邻四周醒目印上相应运输标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目的地、设备名称、 箱号、毛/净重、尺寸等。
3、包装上应注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重心位置”,“吊装位置”等字样以及其它运输中常用的标记。
4、文件应与相关设备一起包装,发运。
四、货物验收
1、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出库单对合同设备及其附件的数量、外观进行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设备安装调试后无异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如发现数量不足、缺陷或损坏等问题,各方应将发现情况作详细记录, 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或修复等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在开箱检验前,如相关包装已被打开或损坏,或箱内设备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修复或更换有关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3、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五、 产品质量
1、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24 个月。设备在保修期内免费进行保修。
2、设备如使用不合格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售后服务
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2、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3、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5、在保修期内及时无偿提供备用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十、 补充约定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