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精选28篇)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
(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客人和工作人员准时进餐;
(三)乙方负责做好甲方采办菜蔬食品的贮存保管,保证食品清洁、卫生、新鲜、无腐烂;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食堂物质、财产不受损失;
(五)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自觉服从管理;
(六)后堂员工要互相帮助、不得吵架、酗酒、吸烟等。
三、工资发放:乙方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金构成。
1、乙方为夫妻双方两人,一年两人工资共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夫妻两人)基本工资______元,每月________号发放。剩余工资在本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奖金:一年奖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夫妻两人共______元)
1、合同期内,若乙方在不影响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请假;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乙方只拿当月工资,甲方则不向乙方发放任何奖金。
五、奖金发放条件
1、后堂卫生、上班穿着工作服、保证菜品的质量;
2、乙方负责后堂配菜、包肉、择菜、熬汤、配锅子。
3、下班前开菜单、保证所有橱柜、案板、下水槽、墙壁包括所有锅灶用具的卫生清洁。
4、乙方保证员工宿舍的卫生、天然气、水、暖、电的安全使用。
六、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对乙方给予如下处罚:
1、未按合同约定,擅自离岗,造成客人或工作人员误餐,连续违反10次,扣除奖金;
2、因乙方责任致进餐者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精选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工作电子邮件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乙方确认:本条所填写的联系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联系方法,甲方就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向乙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该联系方法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变化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该地址发出通知即视为甲方已经送达,因地址不实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乙方从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本合同终止日后,如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继续在甲方处工作,乙方擅自继续工作的,视为乙方强制提供服务,甲方不受该服务的约束,但甲方追认的除外。
乙方属于(不属于)特殊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间承担了重要工作任务的,合同终止日后,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工作任务书》的约定完成工作事项,本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本顺延并非新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工作任务书》下达时,乙方无法接受该任务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作出乙方待岗的决定。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调整乙方的岗位,或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安排待工待岗,新岗位和待工待岗期间的管理和报酬,双方同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为 (全国出差)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区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合同、岗位聘用协议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的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乙方加班应优先进行补休,在本协议解除前,乙方应进行补休。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请假制度根据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及工资标准,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甲方每月以下发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发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发,具体标准按甲方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十条 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乙方的收入在考虑到下列因素后,甲方可以随时进行调整,但如果乙方无法接受调整后的工资待遇,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1、公司的经营情况;
2、公司所在地区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物价的变化;
3、乙方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业绩;
4、乙方的岗位、职级变化。
第十一条:本岗位工资标准按企业同等职位水平参考计算,详见《员工起薪单》。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企业规章制度 执行。乙方待工、待岗和复工的程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下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强行性规定执行。
甲方支付补偿的情况:
(一)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业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企业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系指乙方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下达纠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产、撤销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合同期满后本合同终止的,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时,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甲方不支付补偿的情况: